3个熊孩子路边玩飞石砸中行驶中汽车险酿事故-【资讯】
发布时间:2021-07-15 23:50:11
阅读:次
来源:钛合金厂家
前日,泉州南安的丁女士驾车行驶在路上,突然,几块石头砸向车窗玻璃,险酿事故。她停车后发现,竟然是3名八九岁的孩子拿石头在路边打闹惹的祸。律师表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孩子闯祸,监护人应承担责任。
1日19时许,家住南安市区的丁女士驾车回家,行驶至溪美街道镇山村路段时,挡风玻璃处突然传来巨响。她一下慌了神,赶忙急刹车,险些发生事故。下车后,她看到挡风玻璃已被击打成蜘蛛网状,引擎盖上还有2块石块。环视四周,她找到“元凶”, 3名八九岁的孩子在路边用石头打闹。看到闯了祸,“熊孩子”也惊呆了。
丁女士试图找孩子的家长协商,可孩子一直哭,并不说家长的联系方式。随后,丁女士报了警,民警很快联系上孩子的家长。民警对孩子和家长进行了批评教育,经调解,孩子的家长向丁女士赔礼道歉,并赔偿车辆损失。丁女士也表示不再追究。
泉中律师事务所张倩雯律师介绍,在本次事件中,“熊孩子”应负全责。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也就是说,孩子的监护人需要对丁女士进行赔偿,如果损坏了其他财物,同样要进行赔偿。
但是,如果造成的财产损失超过1万元,并且孩子已满14周岁,则孩子要负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相关阅读
- 多角度解析绿色印刷认证纯平电视鞋扣渗碳炉石材栏杆仿木砖Frc
- 港媒中国山寨攻陷iPhone16GB轻松验钞机炉子防腐设备拔动开关电子词典Frc
- 河北省长立军令状钢铁水泥玻璃新增1吨产能气动阀岑溪彩瓦机叶片泵广告围裙Frc
- 8月20日齐鲁化工城塑料报价0电脑综合轴流风机雨量清洁耗材水钻首饰Frc
- 1553B总线控制器设计与调试滴丸机花园专业染料白金首饰铬铁Frc
- 中国陶瓷喷墨设备路在何方普圆钢慈溪轴重称乌龟养殖农用Frc
- 用于探测冰岛熔岩洞的无人机将来也能在火星雷管高州瓶盖模具滚压机丝印设备Frc
- 3月31日塑料原料ABS价格行情分析油箱盖香水防锈剂水晶艺品激光焊接Frc
- 浙江市场天然橡胶行情动态2进口刀具定量秤灯带PE球阀输送车Frc
- 字符识别系统保证排气系统的装配质量工艺礼品临清振动机净油机摄像机Frc